据
四川日报,4月30日0-24时,四川泸州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如下:患者明某,男,30岁,吉林省舒兰市人,系犯罪嫌疑人。4月29日23时左右,古蔺县公安局将明某从吉林省延边市押解回至古蔺县公安局办案区。4月30日下午,明某在接受例行检查时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但无任何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测等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医院收治隔离。
5月2日,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说明情况如下:
年4月30日19时,四川省警方向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推送信息,四川省警方抓捕嫌疑人后,在进行羁押前例行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一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明某。明某系吉林省舒兰市人,现居住延吉市,2月25日从舒兰自驾车辆返延后,居家单独隔离14天,无异常后返回工作单位。4月28日下午13时左右,明某在延吉市某汽修厂被四川警方抓捕,当天下午乘火车经长春、北京,4月29日深夜抵达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同其他9名嫌疑人被共同拘押于一派出所。4月30日,经当地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明某被四川方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5月1日,四川方面对明某进行血清抗体检测IgM和IgG结果均为阴性,表明明某为新近感染。接到推送信息后,州、市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调度州、市两级防控力量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管控及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截至年5月1日24时,已追踪到与明某有接触的人员共93人,其中密切接触者28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