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立舒兰青松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的公示
舒兰市人民政府拟设立舒兰青松省级森林公园,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拟设舒兰青松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的面积:.82公顷。
二、拟设立舒兰青松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的行政区域位置:舒兰市青松林场辖区。
三、林地权属:拟设立舒兰青松省级森林自然公园规划范围内,林地面积.82公顷、建设用地2.18公顷、其他用地0.82公顷。
四、拟设立舒兰青松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2720.97--°374.49,北纬44°1318.76--44°2054.26。四至范围为:东南至黑龙江省界、西至上营森林经营局、北至永胜林场(详见附图)。
公示期自年9月15日至9月29日,共1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舒兰市人民政府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舒兰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