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舒兰市由中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武汉市东西湖区调整为中风险区;5月11日,吉林市丰满区调整为中风险区。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凡有4月23日后舒兰市、5月10日后吉林市城区旅居经历的返(来)岭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乡镇(村屯)、街道(社区)报告,自觉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2.对舒兰市4月23日后返(来)岭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21天+居家单独隔离7天(从到岭之日起);对与舒兰市返(来)岭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对吉林市城区5月10日后返(来)岭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
3.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住户、商户再开展一次入户大排查,重点排查舒兰市、吉林市城区等重点地区返(来)岭人员。同时,要对辖区内的吉林市返(来)岭车辆和驾乘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深入排查。
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本单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近期是否到过舒兰市、吉林市城区等重点地区情况。
5.各学校要对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开展全面排查,做好尚在舒兰市、吉林市城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不返校工作。
6.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行管单位人员进行排查。同时,要对“吉祥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宾馆、酒店、洗浴等各类住宿场所要对舒兰市、吉林市城区等重点地区返(来)岭人员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及时采取隔离管控措施。药店和医疗机构要对购买发烧药品和发热就诊者进行严格登记管理。全市要暂停婚丧嫁娶宴席操办。
8.请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积极举报近期来自或曾到过舒兰市、吉林市城区等重点地区的人员,经查实,给予适当奖励。各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