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吉林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节能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责任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大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扎实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在工业领域,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华微电子、嘉路喜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冀东水泥磐石公司、嘉路喜公司、京华制管、无缝钢管厂被评为省级“绿色工厂”;永吉经济开发区、中新食品区评为省级“绿色园区”;江源塑料制品的聚乳酸可降解塑料评为省级“绿色产品”。制定《吉林市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耗普查,依据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帮助企业完善节能整改措施。
在建筑领域,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十三五”期间,新建民用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十三五”期间,共有4个项目获得省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在交通领域,积极推进绿色交通工程,年1月,口前至吉林城际公交正式运营,共投放40台纯电动公交车,惠及群众近20万人;年11月起,吉林绕城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缓解了市区交通拥堵压力,提高车辆行驶效率,减轻城市污染;优化交通结构,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99%。
在公共机构领域,年全市人均综合能耗同比年下降13.4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年下降12.16%,人均水耗同比年下降15.64%,圆满完成全省能源资源消耗量化指标。五年来,吉林市各级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节能改造资金2.17亿元,节约能耗1.93万吨标准煤。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先后创建1家“能效领跑者”,17家国家级示范单位,17家省级示范单位,家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家省级节水型示范单位。
在能源领域,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能源结构转型,编制完成《吉林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吉林市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实施方案(-年)》等规划方案,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消减煤炭用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丰满水电站大坝重建工程建成投产,蛟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核准批复,桦甸红石抽水蓄能电站已完成预可研审批。大力推进秸秆五化利用,舒兰东晟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于今年4月底投入运行,磐石宏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预计年末投入运行。
“十四五”期间,吉林市将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推动节能降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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