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羽:“结石宝宝”也是社会病患者
乾羽(江苏 教师)石家庄中院日前作出裁定,终结已无财产可支配的三鹿破产程序。裁定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这意味着,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本报今日A07版)结石宝宝因为三鹿奶粉受到伤害,就应该得到赔偿,而不仅仅是治疗——这是人们对于三鹿奶粉案的一个最朴素的看法和判断。可是,最新的新闻却告诉人们,结石宝宝难以获得任何赔偿,因为三鹿在赔偿完其它事项后,已经没有钱了。难道结石宝宝只能埋怨父母买错了奶粉?那么,他们的父母又能埋怨谁呢?埋怨自己没有钱买不起进口的奶粉,埋怨三鹿不该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事情真的如此简单而直接吗?如果有严格的监管,有及时的处理,何至于出现如此大面积的结石宝宝,何至于结石宝宝成为2008年的公共事件?结石宝宝所患的不仅是结石病,还是社会病,这个社会病就是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谁能说这个问题只是厂家的问题。诚然,不法商人唯利是图是此病产生的起因,但是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不法商人,为何出现后他们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和规范呢?一个社会会有不法商人,但是一个社会也应该规避这些不法商人可能产生的危害。这些问题仅仅靠道德谴责是无用的。现在,人们更想知道的是,在这个社会病面前,除了三鹿奶粉之外,谁还承担着责任,谁还应该对结石宝宝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果没有社会病这样一个视角,就会把结石宝宝的产生归罪为三鹿奶粉,归罪为三鹿集团的个别人,就会把三鹿奶粉造成结石宝宝看成是普通债权关系,只能排在员工善后和银行还款之后。既然三鹿奶粉引起的结石是一起公共事件,就应该有更多的主体对这样的事件负责:地方*府,是否承担起了完全善后的责任?奶粉产业,是否承担了完善基金的责任?那些并未因此受害的旁观者,是否承担了及时关注和献出爱心的责任?结石宝宝不是动画片中的天线宝宝,他们生活在具体的现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