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27日,烟台开发区海河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小丽(化名),小丽称自己的妹妹小梅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上班,人也一直联系不上。
小梅失踪前,姐妹俩曾因一件小事发生过争吵,之后谁也没有理谁。
一开始小丽还以为妹妹只是跟自己赌气,可时间一长她便觉得有些不对劲,就算跟自己有嫌隙也没有道理不上班啊!
小梅的电话也一直都打不通,先还以为她把自己的号码给拉黑了,后来小丽借别人的电话依然也打不通,才觉得小梅很有可能不是在赌气,她可能真的失踪了。
海河警方立即对失踪的小梅展开搜索,发现在5月20日那一天,小梅的银行卡曾使用过。
警方迅速锁定取款的地点,调出取款机附近的监控。
小梅曾在一个星期之前取过款,那她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跟自己的姐姐联系?
当看到ATM机取款的监控时,小丽和警方都很吃惊,小丽捂着嘴大叫:“这不是我妹妹!”
拿着小梅银行卡来取钱的人竟然不是小梅本人而是一个陌生女人,这个女人小丽并不认识。
小梅的卡为什么会在别人手里?小梅现在人在哪里?取款的女人又是谁?
一连串的问题扑面而来,经验丰富的老民警立马意识到不对劲,一边安抚好失控的小丽,一边让她先回家等消息。
另一头赶紧展开调查,警方怀疑小梅可能已经遇害,目前还不能排除小丽是凶手的可能。
很有可能是姐妹俩因争吵致使小丽怀恨在心将妹妹小梅杀害,事后又装成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来警局报案。
但是,最为可疑的还是那个取钱的女人,当务之急是要尽快确认小梅的下落,如果小梅已经遇害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她的尸体,以及尽快找到监控中取钱的那个女人。
6月27日,栖霞警方接到一起报案,在泗水村外的一个污水处理厂发现一个大编织袋,怀疑编织袋里可能是一具尸体。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疑似尸体的位置是在污水厂东南侧的一个处理池内。
池子里的污水有超过8米深,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排水以及打捞,终于将编织袋从水池中捞了出来,编织袋里散发着一股强烈的腐臭味,打开编织袋发现是一具已经高度腐烂裸露的女尸。
经法医现场勘测的结果,初步断定受害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子,身高在一米六左右。
受害人是谁?会是小丽的妹妹小梅吗?如果是小梅,她的尸体为什么会出现在栖霞区的污水厂?
虽然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但通过对受害人的牙齿和部分胎记及随身物品,警方初步判定受害人就是失踪了近两个月的小梅。
凶手会是她的姐姐小丽吗?会不会是她自导自演了这一起贼喊捉贼的戏码?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决定先暗中调查,先把取钱的女子找出来,相信只要找到她整个案子就会水落石出。
结合案发地周围所有监控的排查,警方很快便找到了取钱的女子赵某。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警方发现这个女人并没有什么可疑,生活很有规律,专案组的老民警李阳觉得赵某应该不是凶手,很有可能她并不知情。
通过李阳的分析,专案组领导决定先暗中观察赵某,如果她有潜逃的迹象立马对其实施拘捕。
另一方面,专案组开始着手调查小梅的人际关系,发现赵某和小梅并不认识,李阳的判断很有可能是对的。
警方便顺着两人共同认识的人往下查,很快一个姓梁的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野,梁某认识小梅,跟赵某也非常熟。
小梅的死会不会跟梁某有关?警方继续暗中调查,想要多掌握一些证据。
很快,又有一个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这个人姓丁,平时跟赵某走得很近。
种种证据显示,梁某和丁某有重大嫌疑,警方决定先将两人带回来。
7月4日,栖霞刑警支队赶往烟台开发区对梁某和丁某两人展开行动,据线报两人正在金东小区的一间棋牌室内打扑克。
警方迅速出击,来到棋牌室将正在打牌的梁某抓获。
可惜的是,不知什么原因,在警方行动时,丁某突然离开,导致丁某漏网。
警方一边对梁某进行审讯,一边调查丁某的去向和突然离开的原因,他的离开到底是无心还是有意?
梁某是莱阳人,42岁!年来到开发区在工厂里跑业务,之前他曾因抢劫罪被判了三年。
出来后,社会接受了他,不但找到了一个还不错的工作,还组成了美好的家庭,现在过着有车有房的生活,孩子也已经初中毕业,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来说,生活还算是比较美满了。
一开始,梁某坚决不承认杀害小梅的事实,到了第二天梁某实在熬不住,承认了抢劫杀害小梅的犯罪事实,以及透露了丁某的基本情况。
根据梁某提供的消息,警方立即走访了丁某的亲友,判断丁某很有可能已经逃往莱阳。
警方迅速赶往莱阳,可惜几次收网行动都扑了个空,警方意识到丁某很有可能已经意识到警方正在抓他,而且丁某的反侦察能力很强,这才导致警方数次无功而返。
根据线报,警方又先后赶往四川、河南、天津等地,结果都无功而返。
7月12日,警方再次锁定了丁某隐匿的地点——吉林舒兰县。
民警即刻动身前往舒兰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终于在舒兰县郊区的一个出租屋内将丁某抓获。
经过对两名嫌疑人的审讯,真相慢慢浮出水面。
梁某通过打牌结识了丁某,距离案发时两人认识才不过两个月。
一个月前,梁某听说抢劫站街女来钱比较快,不但成功率高还安全,对方就算被抢了也不敢报案,不仅如此还可以白嫖。
梁某越想越觉得靠谱,便将自己的计划说给了丁某听,两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起合作赚钱。
梁某将目标选定后告诉了丁某,第一个下手的目标就是去年刚刚认识的小梅。
梁某在开发区内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一套房,打算利用这里实施犯罪。
5月20日,梁某将小梅约到出租屋内,一进屋就被房间里的丁某控制住。
两人合力将小梅按住,随后抢走了小梅身上的多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
迫于对方的威慑力,小梅说出了银行卡的密码,为了尽快把钱搞到手,两人决定把卡里的钱都取出来。
可是谁也不愿意出去取钱,担心会留下证据。
商量之后,梁某给自己的一个朋友打了个电话,这个朋友就是取钱的赵某。
梁某以便宜赵某为理由,骗她去银行帮忙取钱,前后一共取了一万三千元,梁某给了赵某元做好处费,剩下的钱他跟丁某平分。
赵某也是个见钱眼开的人,只要有钱花,这钱怎么来的她并不关心,结果正是赵某取钱的过程,成为破案的重要线索。
拿到钱后,两人都很高兴,高兴之余又有些害怕,担心自己的恶行会败露,梁某心中萌生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干脆一了百了。
梁某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丁某,之后两人合力将小梅灭口。
将小梅杀害后,为了避免警方追查,他们将小梅的尸体塞入编织袋里。
5月21日上午,梁某开车拉着小梅的尸体,从烟台开发区开车到福山区寻找抛尸地点。
最终在栖霞泗水村附近将装有小梅尸体的编织袋扔进了下水道。
一个月后,因排水引起的水位变动导致编织袋出现在污水处理池中。
年6月,梁某和丁某依法被判处死刑,取钱女子赵某也受到了此事的牵连险些坐牢,但也没逃过罚款的命运。
不义之财不可取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千万不要花来路不明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