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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19 11:00:00

本节目由佳凝
  2.省内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


  3.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但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研究生学历前的大专、本科学历需为全日制。


  4.报考支医岗位的考生,不限毕业年限。


  5.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但始终未落实编制、年龄40周岁以下(年7月17日以后出生)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报考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年“三支一扶”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届大专、本科毕业生需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研究生需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取得毕业证前能正常上岗履职,不能正常履职或上述期限内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招募资格);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认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岗位条件对学位有要求的,还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同时取得学位证。


  6.报考支教岗位考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届毕业生报考支教岗位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策有关要求报考,并在上岗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期限内未取得的,取消招募资格。


  7.报考支医岗位的考生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其中、、届毕业生报考护理、兽医等需要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兽医资格岗位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策有关要求报考,并在上岗1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执业兽医资格证,期限内未取得的,取消招募资格。


  8.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募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在读的非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3)现役*人;(4)截至年7月17日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0.回避情形。依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策待遇

年“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2年,享受以下*策待遇:


  (一)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落编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二)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含生育)、工伤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元。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每年为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奖励元。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52号)要求,在我省招录公务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六)享有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三支一扶”人员发放艰苦边远地区补贴,资金由当地解决。

四、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时间:年7月27日8:30—7月30日14:00。


  考生要仔细阅读报名页面的《吉林省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在备注一栏中注明资格证书和加分情况。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年7月27日9:30—7月30日14:00。


  考生须及时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审查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5: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吉林省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双面打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笔试加分资格审核


  8月3日9:00—15:30,年以前服务的历届“三支一扶”笔试加分的考生,要到报考单位所在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笔试加分审核。加分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三支一扶”协议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笔试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从年开始服务的历届“三支一扶”笔试加分考生,需要报名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资格证书和加分条件,系统会自动核实,无需到现场资格审核。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1:0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打印准考证”→“三支一扶考试”,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募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及科目


  时间:年8月16日(周日)9:30—11:00(90分钟)。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分。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长春市,具体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笔试地点。


  3.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于年8月18日后,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由于笔试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募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
  2.面试前由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3份网上打印的《吉林省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带3张未粘贴的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的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岗位对学位有要求的还应提供学位证)、户口(户籍、生源地证明)、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届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未打印《登记表》的考生可于年8月18日后继续完成打印工作(双面打印)。


  3.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员额空缺的,规定时间内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单独设及格线。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50分。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各市(州)、梅河口、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招募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派岗


  体检合格的,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其招募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经培训后组织签订协议并上岗。

六、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后,应立即通过吉林省卫生热线(-)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2.考生应在8月2日前通过
  3.笔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须认真阅读《吉林省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八、信息发布及*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一)*策


  长春市:-

吉林市:-


  四平市:-

辽源市:-


  通化市:-

白山市:-


  松原市:-

白城市:-


  延边州:-

梅河口市:-


  公主岭市:-


  省人社厅:-、


  全省各级咨询电话


  (二)技术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网上报名期间专用)。


  (三)考务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打印准考证期间专用)。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
  近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及时应对当前疫情变化形势,现就舒兰市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针对6月25日以来,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返(来)舒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暑期”期间要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面做好自身防护,尽量不出行或在省内出行。如非必要不要去乌鲁木齐市或北京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出行前须提前掌握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区。上述要求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乡(镇)街、各部门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北京中风险区等重点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舒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


  四、通过社区、村(屯)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拨打,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


  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七、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北京中风险区等重点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舒人员线索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线索举报-。

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17日

龙潭区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8号)

7月15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主动报备。6月25日以后来自*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来(返)龙人员应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屯)报告个人信息,有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要主动出示。二、加强排查。对6月25日以来所有*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来(返)龙人员开展持续性拉网式排查,重点通过大数据对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掌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并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报备。三、严格管控。对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人员进行登记,建议进行自我健康观察至离疆满14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对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人员立即进行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建议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至离疆满14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四、积极监督。鼓励城乡居民互相监督,重点对近期从*等疫情重点区域进入或返回,未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屯)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接纳、容纳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故意隐瞒不报的进行举报,群防群治,严防死守。五、加强防护。广大市民继续保持防护意识,坚持不扎堆、少聚会、勤洗手、常消*,外出戴口罩。要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做好自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时主动报告流行病学史和接触史。六、履行公民义务。全体居民要遵守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决定、命令、指令、通知、通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了解相关信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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