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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4 2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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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办发〔〕1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4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1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1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1月21日至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岗位要求放宽到在读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岗位要求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除外。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年12月3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年12月3日上午9:00至5日下午16:00。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1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年和岗位要求放宽到在读年7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报名、传真报名、邮箱报名请考生选取一种,不要重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建筑大学、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放宽到年7月31日,其他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截到年12月31日。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采取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年12月份,即到年1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要求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年12月31日前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岗位要求年7月31日前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年7月31日前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符合《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加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各招聘单位报名、*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主管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吉林省退役*人事务厅人事处)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


  —转(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人社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
  附件: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1号)


  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1号)

扫码获取附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退役*人事务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年11月21日

舒兰市*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招聘10人

为全面推进“综窗”改革工作,实现“前台无差别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现面向社会招聘*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前台受理工作人员。


  一、聘用岗位


  舒兰市*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前台受理岗位。共招聘10人,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及以上学历,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舒兰市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为舒兰市。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四)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五)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中接触的个人信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纪处分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与邪教组织人员;


  5、参与或组织集体上访、无理上访或非访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舒兰市*务服务局、舒兰市中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一)报名地点


  舒兰市中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舒兰大街号(医院北走50米)


  (二)报名时间


  年11月20日至年11月22日。


  每日8:30-11:30,13:30-16:30


  (三)报名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表(到邮箱slzwfwdf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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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舒兰市*务服务局和舒兰市中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成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认定。


  (五)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进行考察,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


  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


  (九)聘用派遣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舒兰市中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舒兰市*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十)聘用期限


  合同期12个月,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四、工资待遇


  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无特殊情况不加班。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舒兰市中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工资,实行月薪制。每人每月元人民币,并办理“五险一金”。


  咨询-

舒兰市*务服务局

舒兰市中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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