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实行严格管控措施的通告
5月10日,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市风险等级由中风险调整为高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以及省、市相关要求,经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年5月10日起,在5月9日通告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市进一步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城区、县域实行封闭管理,除保障防疫和生产生活的物资运输车辆外,原则上其他车辆和人员不得往来通行。
二、封闭管理小区原则上要保留一个出入通道(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通行),未封闭小区要采取灵活适用的方式进行封闭管理,要设立防控监测点,做好扫码、登记、测温工作,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
三、全市所有初三、高三停课,其他年级暂停复课。
四、继续严格执行5月9日通告中的其他防控措施。
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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