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公示
按照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应急管理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
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
联系
-(可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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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制
作: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融媒体中心
编
辑:刘珈彤马宇婧
审
核:刘 东郝伟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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