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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1 20:25:00

最新疫情通报(5月23日发布)

新增本地疑似病例1例(吉林市)

5月22日0-24时,全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截至5月2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9例,累计治愈出院19例(吉林市12例,延边州2例,长春市4例,梅河口市1例)。上述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人,已全部解除医学观察。5月22日0-24时,全省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新增本地疑似病例1例(吉林市)。新增治愈出院1例(吉林市)。截至5月2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例,在院隔离治疗24例(吉林市24例),病亡2例。现有重型病例4例(吉林市),新增1例重型病例系由普通型转为重型。现有本地疑似病例1例。现有本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人,均在指定地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5月22日0-24时,全省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5月2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10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输入),其中4例已订正为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5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例。提醒广大群众,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吉林市“断链”病例传染源找到了

三人同在小吃夜市活动

5月19日,吉林省卫健委通报的确诊病例情况介绍中,病例3、病例4两人为舒兰市返吉人员。不少网友发现,官方当时并未通报其与已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史,因此有人解读为疫情“断链”。5月20日,官方通报初步调查结果,该两例病例与5月1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2有关联。针对这一热点问题,人民日报记者近日对吉林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并得到明确答复:该两例确诊病例的传染源已经查清,“断链”一说不存在!以下为具体情况:问:5月19日通报的病例3和病例4,当时并未通报其与其他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目前感染来源是否明确,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答:通过多部门联合调查,5月19日通报的确诊病例3(姜某某)和病例4(郑某某)系由5月2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姜某)传染。5月2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姜某)与5月10日通报的病例9(郝某某)、5月10日通报的病例1(刘某)三人在5月2日晚20时-22时同时在北华大学南校区校门口小吃夜市活动,有共同暴露史,姜某在暴露后4天发病。5月19日通报的确诊病例3(姜某某)和病例4(郑某某),5月9日从舒兰返回家中与5月2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姜某)共同生活,分别于5月14日和5月15日发病,从暴露到发病分别为5天和6天,符合新冠肺炎传播特征。

吉林市龙潭区关于暂时关停

服务性行业等经营场所的通告

网传长春一麻辣烫摊主感染了,

去台北大街买东西,封了7家店铺?

近日有网友散播“长春有一家麻辣烫摊主感染了,去台北大街买东西,封了7家店铺”的消息,该内容被部分网友转发并造成一定影响,该条消息内容不属实,系谣言!

提醒大家:疫情相关信息请以官方发布内容为准,切勿造谣、信谣、传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龙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

强化社区(村屯)封闭式管控措施的通告

昌邑区关于严格居家隔离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传播,经昌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居家隔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所有接到居家隔离通知的人员及共同居住人员,要严格遵守居家隔离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区(村屯)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密切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接受外人来访和探视,保持与外界零接触。因身体等原因必须就医时,经负责管理部门同意后,专车转运医疗机构。2.居家隔离期间,隔离对象应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和营养。有陪护人员的应与隔离对象单独房间分别居住活动、进食和饮水,尽可能减少接触;如需经过公共空间,隔离对象和共同生活人员均需佩戴口罩;要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需分时段,用后通风并用酒精等消*剂消*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3.居家隔离对象每天上午、下午自测体温,做好记录,按要求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备,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管理人员的电话询问,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4.居家单独隔离对象或陪护人员在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隔离对象应立即向社区报告,由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5.居家隔离期满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异常情况的,由社区(村屯)工作人员发放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解除居家隔离。任何居家隔离人员不得自行解除居家隔离措施。6.社区(村屯)工作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要定期对辖区内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巡查检查,按相关要求处置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及时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生活服务工作。7.居家隔离对象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擅自解除隔离措施或不遵守相关居家隔离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存在传播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给予行*处罚。8.如发现居家隔离对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家隔离场所或同他人接触等线索,广大群众可向属地社区(村)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经查实后,对于举报人将予以奖励。举报。吉林市昌邑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年5月21日

吉林市龙潭区开展消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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