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市委、市人民*府决定,年“五一”前夕,召开全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在我市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的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吉林市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经基层民主推荐,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大会筹委会成员单位审查,报请市委十次常委会同意,共推荐市特等劳动模范30名,市劳动模范名,法人模范集体50个,车间、处室、工段和班组模范集体50个。
现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劳模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截止时间为年4月21日16时。受理—、受理传真:—邮*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