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医科大学
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人)
为深入实施“强医计划”,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定于年3月16日-3月20日,组织长春市卫生健医院和部分事业单位,通过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平台,面向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9家事业单位,提供47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名。详见《年(春季)长春市事业单位“强医计划”面向哈尔滨医科大学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应届毕业生(年8月1日前获得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毕业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招聘会时间
报名时间:年3月2日-3月10日
招聘会时间:年3月16日-3月20日
在新冠肺炎战“疫”攻坚时期,为保证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毕业生的健康安全,本次招聘报名工作将通过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