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年公租房分配方案
为确保公租房公平分配,规范准入,根据《吉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吉*发[]18号)及相关规定,现就公租房分配制定如下方案:
一、申请条件及对象
符合法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来舒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以及来舒投资企业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请公租房。
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不在公租房申请范围。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本市城区户口(南城、北城、环城、滨河和吉舒)且在本市居住工作一年以上的家庭;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元/月;
3.家庭成员(户口本上记载人员)在本市无住房。
(二)新就业职工(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之日起计算不满八年;
2.在本市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3.家庭成员(户口本上记载人员)在本市无住房。
(三)来舒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与用人单位(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家庭成员(户口本上记载人员)在本市无住房。
(四)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卫生系统的医务人员或教育系统的教学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家庭成员(户口本上记载人员)在本市无住房。
(五)来舒投资企业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上年度纳税额在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级;
3、家庭成员(户口本上记载人员)在本市无住房。
二、申请规定及要求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以家庭为单位,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单身人士本人为申请人)。
(二)南城、北城、滨河、环城和东富社区可申请舒兰城区的房源;吉舒街道(不包括东富社区)可申请吉舒城区房源。
(三)三代同堂、4人以上家庭和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60平方米以上户型。
(四)申请人(家庭)数量超过房源数量时,将采取轮候方式。本年度轮候顺序的确定、分配房源数量和时间将根据房源筹集情况另行通知。
分房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市住房保障部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交纳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按约定时间办理入户手续。
(五)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舒兰城区每月每平方米2.4元,吉舒城区每月每平方米1.6元。租赁保证金每户元,承租人在办理入住时交纳,腾退住房后经验收合格给予返还。承租人自行承担水、电、气、供热、通讯、电视、物业、卫生等费用。
三、申报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登陆舒兰市房地产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