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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急救中心招聘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满足江城人民院前急救服务需求,根据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市人社联发〔〕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45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吉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吉林市急救中心(吉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单位介绍
吉林市急救中心(吉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为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院前医疗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以及急救知识全民普及等工作任务。曾获吉林市抗洪抢险集体二等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组织等荣誉称号。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院前急救急需紧缺人才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年吉林市急救中心(吉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扫码查看职位表↓↓↓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能够胜任急难险重工作。5.招聘序号1-4号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年6月16日至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医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6月16日至年6月16日期间出生);招聘序号5-10号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6月16日至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中级医师职称或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6月16日至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医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6月16日至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年6月16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三)其他资格条件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5.在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司法调解中承担对等及以上责任或给医疗机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6.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7.现役*人;8.“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存在侥幸心理。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等)发现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均取消聘用资格。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五)回避情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质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体检费用自理。1.时间:年6月21日8:30~6月25日11:00。2.地点:医院原市公安局院内2号楼2层。3.资格审查小组:由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会同吉林市急救中心(吉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4.要求:(1)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填表及资格审查。(2)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户口本、4张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的小2寸证件(不带眼镜)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3)考生本人因故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户口本、4张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的小2寸证件(不带眼镜)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代为报名。(4)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须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在编在岗人员须持《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复审。(5)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吉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二)考试本次招聘考试视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三)体检与考察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启动考察程序。体检工作由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合格的,由吉林市急救中心(吉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对其*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选名单及考试成绩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