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按照防汛工作实行行*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年各类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舒兰市人民*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年6月3日同创文明城市
共建幸福舒兰
重要提醒:
提醒广大群众: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大家要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舒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