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双减”工作相关*策要求,吉林市教育局进一步明确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出现以下违规办学行为,如发现将视情节依法给予停业整顿、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1.严禁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培训;
2.严禁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擅自办班开展学科培训;
3.严禁擅自提高培训费用;
4.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
5.严禁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6.严禁擅自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欢迎广大群众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对存在以上行为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名举报,并提供具体的名称、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线索。
监督举报
吉林市教育局:-
船营区教育局:-
昌邑区教育局:-
龙潭区教育局:-
丰满区教育局:-
高新区教育局:-
经开区教育局:-
永吉县教育局:-
舒兰市教育局:-
磐石市教育局:-
蛟河市教育局:-
桦甸市教育局:-
吉林市教育局
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