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6日《吉林日报》刊发《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两个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并印发。
“两个意见”在主要任务部分明确,设立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将城市(含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专职成员以及专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工岗”管理。这是“社工岗”第一次出现在省级对外发布的文件当中。
文件要求年9月底前,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全部转入“社工岗”,月基础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当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地所选系数×70%×等级对应系数,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的,可按照每月不低于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拉开档次,将“社工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落实“五险一金”、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等待遇,建立应急补贴发放制度。
然而,一年多时间已经过去,这些制度到到落实了吗,或者是落实到了一个什么地步了。近期,据可靠消息称,现在这个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具体落实这项工作的吉林省各个地方,待遇差别还是很大的。已知的长春和延吉珲春,吉林舒兰按照/月执行;延吉和龙按照元/月执行;四平市按照元/月执行等等。根据已经上岗的人员反馈,每月实际到手工资在元左右,年底绩效+。
但是,据吉林市市区的社区工作者介绍,他们现在正在登录“惠民通”进行工资核实,核实后绝大部分人员的到手工资都在每月元到元每月,没有人能达到每月元以上,这与最初的省政府文件相差很大。
最近两年,最基层的社区工作者担负着抗疫、人口普查、文明城市创建等大型活动和平时的日常琐事,为一方百姓的幸福生活尽心尽力,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上级各组织也认识到了基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也从各个方面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进行倾斜和